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發表調查籌款及顧問事宜補充報告並將繼續跟進事件

資料來源: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6749&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於四月十日發表的調查結果報告,就《基督日報》處理奉獻、顧問名單及《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三方面,分別作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籌款的時候有欺詐的行為,但卻有應該改善的地方。」、「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顧問名單的處理上有不當的行為」及「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的事宜上有欺詐的行為,但卻有應該改善的地方」的結論。當日調查團在分享會上表示稍後會就此三點再作補充報告,現該團正式發表有關補充。

調查團召集人柯廣輝律師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調查結果的詳細報告,預計需時兩、三個月完成,屆時亦會公開。而自分享會及調查結果公佈後,調查團未有再接獲《基督日報》方面的律師信。至於調查團在發表全部報告後的去向,柯廣輝表示調查團將繼續跟進事件,但形式方面則要稍後才公佈。

補充報告全文如下: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
顧問名單、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及
籌款事宜(調查範圍四、五及六)調查結果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本調查團”)鑒於調查範圍四、五及六涉及相關機構日常運作的具體情況,認為有需要委派由本調查團成員組成的調查小組(“調查小組”),對事情作更深入的瞭解。調查小組成員包括司徒永富博士及范建強博士,並由陳志軒先生負責秘書工作。

在2008年1月24日,調查小組分別與葛福臨佈道大會(“葛佈大會”)傳訊組組長許朝英社長及《基督日報》的總幹事麥偉成(PETER)、同工高陽(MARK)及于嘉豪(CAROL)會面。其後,於2008年3月7日,調查小組再與許朝英社長會面。其後,調查小組向本調查團提交報告。本調查團在研究過各方提交的證據及在會面中提供的資料後,得出的結論如下:

調查範圍四:處理奉獻事宜

1、 按《基督日報》總幹事麥偉成所述,《基督日報》承認該報是以商業有限公司的形式註冊。該報的主要經費來源為廣告、贊助及奉獻等。《基督日報》統稱奉獻者及贊助者為“贊助人”,亦沒有特別區分奉獻及贊助。贊助人一般來說都是與《基督日報》相熟的人士。《基督日報》承認若贊助人沒有主動要求發放收據,《基督日報》可能會忘記簽發收據。

2、 本調查團的責任只限於決定《基督日報》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本調查團認為欺詐是十分嚴重的指控,在法律上屬刑事罪行,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被指控者的意圖及行為。本調查團一致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籌款事宜上的行為構成欺詐。

3、 本調查團在詳細考慮過《基督日報》提出的理據後,一致認為《基督日報》對奉獻事宜的處理方式上有應該改善的地方。既然《基督日報》是一所牟利的商業機構,在收取公眾奉獻時,應該主動發放收據,並視此為不可缺少的程序。《基督日報》亦應該在言語及文字上更清楚地說明他們所發的收據不能作免稅的用途。在與其他機構合作時,《基督日報》應該清楚表明他們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屬於商業抑或義務性質。

調查範圍五:處理顧問名單事宜

1、《香港經濟日報》在2007年12月12日的報導中,指《基督日報》訛稱林慈信牧師是該報的顧問。

2、本調查團曾經向林慈信牧師詢問有關事宜。林慈信牧師確定《香港經濟日報》在2007年12月12日的報導並沒有正確反映他在2007年12月5日給予該報的電郵回復,該電郵回復的節錄如下:

“Dear WK:

…I did visit their office in San Francisco a few years ago, and found them to be very authoritarian. At that point there were 3 organizations (Christian Post/Gospel Post, Young Disciples, and the Evangelical Assembly of Presbyterian Churches) which seem to work together. I was asked to serve as the president of EAPC, which I immediately refused to accept.

I agreed to be their advisor for a while, and when they kept up pressure on me to serve as their board member, I persistently refused. They did not stop calling me on the phone often, spending long periods of time asking me for help, particularly asking me for information about Chinese churches.


I did ask them to remove my name from their website, and obviously they have not done this.
…”

上述電郵節錄的中譯如下:

“親愛的WK:

……我曾在幾年前拜訪他們[指《基督日報》]在三藩市的辦公室,發覺他們非常注重服從權威。那時有三個機構——Christian Post/Gospel Post, Young Disciples, and the Evangelical Assembly of Presbyterian Churches,看來是一起工作的。我曾被邀請出任EAPC的主席,但我即時拒絕他們的邀請。

我曾同意擔任他們的顧問一段時間,但當他們持續給我壓力擔任他們的董事會成員時,我一直拒絕。他們經常不斷地打電話給我,花很多時間央求我幫助,特別是詢問我關於華人教會的資料。
……

我曾要求他們從他們的網址中除去我的名字,顯然,他們沒有照著做。
……”

3、其後,《香港經濟日報》在林慈信牧師的要求下,於2007年12月14日以小啟形式作出澄清,全文如下:

“小啟:有關本報12月12日《揭編制者基督日報擅募捐 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臨急改版》為題的報導,身在美國的林慈信牧師澄清,表示他曾同意擔任《基督日報》美國版的顧問(advisor),但拒絕擔任其董事會成員(board member),其後他要求基督日報將其名字從網頁上的顧問團名單上取下。”

4、 本調查團於2007年12月底至2008年1月初發信給曾在傳媒上對《基督日報》處理顧問名單的方式提出質詢的個人及團體,至今沒有收到回應指《基督日報》訛稱其他人士為其顧問。基於上述原因,本調查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處理顧問名單的事宜上有不當的行為。

調查範圍六: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事宜

1、 許朝英社長代表葛佈大會協助調查。在兩次面談中,許社長就葛佈大會及《基督日報》展開合作關係的經過,作出以下的陳述:
一、 許社長在與《基督日報》商談葛佈大會特刊(“葛佈特刊”)合作前,已經與《基督日報》個別成員認識;
二、 許社長雖曾婉拒作《基督日報》的顧問,後來,因欣賞《基督日報》個別成員的熱誠,他答應擔任《基督日報》的顧問,為期一年。
三、 在2007年10月初,《基督日報》開始就葛佈特刊的事宜與許社長進行磋商。許社長因欣賞《基督日報》成員的熱心,給予不少幫助,包括介紹AM730的社長給《基督日報》的同工認識,並與該報洽談葛佈特刊的合作計劃。

2、 就葛佈大會及《基督日報》展開合作關係的經過,《基督日報》給本調查小組的陳述與許社長在上段所述的基本上一致。

3、 關於葛佈大會與《基督日報》終止合作關係的經過,許社長向調查小組表示,他在2007年10月初原則上同意與《基督日報》在製作葛佈特刊的項目上合作。按許社長當時的理解,《基督日報》的參與屬義務性質。後來,許社長發現《基督日報》在他不知情及未表示同意的情況下,以製作葛佈特刊為由向奉獻者籌款,而且在籌款信中將葛佈特刊刊登在AM730所須的全數費用、工資及器材費用列入開支表(“特刊開支表”)中。據許社長所知,當時葛佈特刊刊登在AM730所須費用的全數已經獲得贊助,而且許社長認為《基督日報》既然是義務參與葛佈特刊項目,就不應該在未得到葛佈大會同意的情況下,以葛佈特刊的名義籌集工資,亦不應該把已經獲承諾贊助的項目列入特刊開支表作籌款之用。許社長慎重考慮過上述的情況後,決定終止與《基督日報》的合作關係,以免對葛佈大會產生不良影響,並以雙方同意的價錢向《基督日報》購回葛佈特刊的一切版權。

4、 就葛佈大會與《基督日報》終止合作關係的經過,《基督日報》總幹事麥偉成及其同工向調查小組的陳述指:
一、 AM730的社長在2007年10月15日表示願意支持葛佈特刋所需的一半刊登費用,即10萬元。
二、 同工于嘉豪於同日致電一位資深的主內弟兄分享計劃進展,該弟兄建議從廣告及贊助籌募餘額,不足之數他願意補足(“包底”)。
三、 《基督日報》同工高陽於2007年10月20日獲許社長告知葛佈大會同意批出10萬元支持葛佈特刊餘下的一半刊登費用。
四、 《基督日報》需要在葛佈特刊的項目上投入人力物力,因此,《基督日報》不認為他們以葛佈特刊的名義籌集工資及器材費用是不恰當的做法。
五、 《基督日報》在呼龥奉獻時列出整個項目的預算支出,是希望讓奉獻者知道整個葛佈特刊項目的預算,並沒有欺詐的意圖。

5、 根據《基督日報》向本調查團提交的文件,他們曾經在2007年10月23日透過電郵及附件將用作向奉獻者籌募葛佈特刊製作費的特刊開支表傳送給葛佈大會,特刊開支表列出的支出項目包括製作費(人工、租用攝影、攝錄器材)、在AM730刊登葛佈特刊的費用及葛佈特刊分發費用共30萬元。在同一電郵中,《基督日報》亦有表示該報雖然得到葛佈大會的10萬元贊助,仍需要尋找其他機構支持與贊助。然而,在《基督日報》提交的證據中,並沒有任何文件顯示葛佈大會同意《基督日報》按上述的特刊開支表向公眾籌款。在2007年10月底,《基督日報》開始按上述的特刊開支表向奉獻者籌募經費。

6、 根據《基督日報》提供的資料,《基督日報》在2007年10月29日所發出的一封呼龥奉獻的電郵中,指他們當時需要為葛佈特刊項目籌集的款項為30萬港元,其中23萬元為將葛佈特刊刊登在AM730的費用,6萬元為製作費(包括人工、租用攝影、攝錄器材),1萬元為葛佈特刊分發費用。在葛佈特刋之外,《基督日報》還提出一個獨立的項目,呼龥奉獻者支持另外的6萬元用來購置攝影器材兩套,並註明是用於葛佈特刊及提高以後新聞照片質素之用。該涉及6萬元的獨立項目,並沒有羅列在傳送葛佈大會的特刊開支表中。

7、 《基督日報》解釋他們在10月份發出的特刊開支表,列出的AM730刊登費是23萬元,而非原來預算的20萬元,因為該報在獲得AM730的報價後,計劃增加葛佈特刊的紙張,以為需要因此而提高費用。在AM730確定將葛佈特刊刊登在AM730的費用為20萬元而不是23萬元之後,《基督日報》在11月1日發出的一個呼龥奉獻的電郵中,已經在特刊開支表中作相應的修訂,即《基督日報》向該奉獻者表示他們共需籌集27萬港元的葛佈特刊費用和另外6萬元作為購置兩套攝影器材的費用。

8、 根據《基督日報》提供的資料,AM730的社長在2007年10月15日已經向《基督日報》承諾贊助AM730所收取的一半費用(即10萬元),葛佈大會亦已在2007年10月20日同意支持另外的10萬元。因此,本調查團有理由相信當《基督日報》在10月底及11月初發出上段所提及的電郵籌款信時,已經知道信中特刊開支表所列的刊登費預算已獲全數贊助,卻沒有披露哪些項目已經獲得全數贊助。至於6萬元的工資及租用攝影、攝錄器材支出,與獨立項目所涉及的6萬元攝影器材購置支出,兩者明顯有重疊的地方。

9、 《基督日報》表示該報並非義務參與葛佈特刊項目,因此把工資列入特刊開支表屬合理的做法。然而許社長表示,按他的理解,《基督日報》的參與屬義務性質。

10、 本調查團認為,欺詐行為是嚴重的刑事指控,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被指控方的意圖,並且沒有合理疑點。本調查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上述的行為構成欺詐,但《基督日報》在葛佈特刊事宜的處理方式上有應該改善的地方。本調查團認為在任何籌款的事宜上,有關機構都必須給予合作單位及公眾清晰的交代。本調查團認為《基督日報》額外籌集工資及器材等款項時,既然要使用葛佈大會的名義,合理的處理方式是事先得到葛佈大會確實的同意及共識。另外,《基督日報》把已經獲得贊助的項目列入籌款信的特刊開支表中,而且已獲贊助的款項占整體預算超過一半,確有可能誤導奉獻者,無論是有意或無意,都是不恰當的行為。若《基督日報》要讓奉獻者瞭解項目的全貌,也應該主動申明部份支出已獲贊助。

(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快拍,2008.4.30)

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調查結果報告

資料來源:http://www.enquirycommittee-ghi.org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本調查團”)於2007年12月底成立,隨即展開調查工作。本調查團已經分別在2008年1月28日、2月22日及2月23日及3月14日進行聆訊,現報告調查結果。

本調查團的成立及改組

自2007年11月中旬起,基督教教會、機構及大眾傳媒關注《基督日報》的背景、信仰立場及操守等疑問、與及《基督日報》、耶穌青年會及張在亨(又名張大衛)牧師三者之間的關係。

因事件受到廣泛關注,《基督日報》的顧問,包括羅錫為牧師、林以諾牧師及梁廷益牧師在2007年12月12日,在《基督日報》同意下,委託柯廣輝律師擔任召集人,邀請中立及廣泛認受的教內領袖組成獨立調查團,以公平、公開及公正的程序及有效率的方式,就事件展開調查,目的是調查《基督日報》、耶穌青年會及張在亨牧師之間的關係和三者的背景、信仰立場及與統一教的關係,以及《基督日報》在處理顧問名單、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的事宜及籌款事宜上有沒有不當的行為。本調查團在2007年12月21日宣佈成立,著手落實調查的議題,並在2008年1月8日公佈調查範圍。

本調查團是《基督日報》要求及同意成立的自發性組織,其調查程序及規則都是在詳細研討後自行制定。本調查團和其他調查團一樣,必須以有限的時間和資源,盡量給予涉及在事件中的各方充分機會,陳述自己的原委及提交證據,並在本調查團的能力範圍內,作出最公平及公正的決定。

在2008年1月28日,本調查團進行第一次會議。為避免利益衝突(詳情見本調查團2008年2月14日在《時代論壇》的公佈),本調查團中所有曾擔任及現任《基督日報》及相關機構顧問的成員已經在該次會議中辭任,部分已辭任的成員答允繼續以觀察員身份協助本調查團的工作。本調查團的成員名單包括余達心牧師、楊慶球牧師、陸輝牧師、郭文池牧師、司徒永富博士、范建強博士及柯廣輝律師。觀察員則包括張慕皚牧師、陳如炳牧師、梁廷益牧師、林以諾牧師、陳恩明牧師及前裁判官曾繁凱先生。

本調查團於2008年2月20日按《基督日報》的要求,在調查範圍內加入一項新的議題,即「是否有人及/或機構故意中傷《基督日報》及耶穌青年會」。

調查結果

一、顧問名單、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及籌款事宜

本調查團受委託進行調查,確定《基督日報》在處理顧問名單、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的事宜及籌款事宜上有沒有不當的行為。就上述的三個事項,本調查團作出的一致結論如下:

  1. 本調查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顧問名單的處理上有不當的行為;
  2. 本調查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葛福臨佈道大會特刊的事宜上有欺詐的行為,但卻有應該改善的地方;及
  3. 本調查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基督日報》在籌款的時候有欺詐的行為,但卻有應該改善的地方。

本調查團鑒於《基督日報》是牟利商業公司,所以建議《基督日報》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一、《基督日報》在呼籲公眾奉獻時,應該更清楚地表達它的商業機構身份;二、《基督日報》在承辦項目時,應該慎重及清晰界分其工作屬義務性質或商業服務。

上述三個事項的詳細調查報告將於十天之內在本調查團的網頁www.enquirycommittee-ghi.org發佈。

二、相關機構及/或人士的背景及信仰

本調查團被委託調查的另外一個主要議題是張在亨牧師、《基督日報》和耶穌青年會之間的伙伴關係,及三者與統一教有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基督日報》及耶穌青年會的背景資料

按美國三藩市偉仁大學(Olivet University, San Francisco, U.S.,以下簡稱偉仁大學)及The Christian Post的網頁所提供的資料,張在亨牧師是偉仁大學的創辦人,曾任偉仁大學校長(President),現為該大學的校監(Chancellor)。另外,《基督日報》在2007年11月20日在其網站上發表的聲明中,引述韓國Christian Today的報導,該報導提到張在亨牧師創立了耶穌青年會。但《基督日報》及耶穌青年會在2008年4月9日給柯廣輝律師的律師信中,否認張在亨牧師是耶穌青年會的創辦人。

根據耶穌青年會提供的資料,耶穌青年會聲稱一些上海復旦大學的學生於1996年通過福音派長老會的宣教士學習聖經,接受福音。到1999年,上海復旦大學的一些學生開始耶穌青年會校園聚會。2002年10月,耶穌青年會向香港派遣宣教士,而香港也在2003年6月正式成立耶穌青年會,並與中國內地的耶穌青年會保持密切的關係。

另外,耶穌青年會的香港負責人提供的會員名單顯示,直到2008年3月28日,《基督日報》的四名主要同工,包括現任總幹事、現任香港版編輯、現任Crossmap版編輯(香港的Crossmap由香港《基督日報》管理)及一名記者,均為耶穌青年會的會員。

調查過程及結果

在有關的調查過程中,本調查團研究了多方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基督日報》與耶穌青年會提供的證據。基於耶穌青年會的背景,本調查團認為有必要展開中國內地的調查工作,並曾與多名在不同地域對耶穌青年會有認識的信徒(“知情的內地信徒”)、和多位相信是耶穌青年會的前成員(“前耶青成員”)多次接觸。

本調查團在完成研究所有證據及聆聽所有證人的口供後,總體上對耶穌青年會代表提供的證據及證供的一致性及可信性極有保留。至於知情的內地信徒及前耶青成員提供的證據,本調查團一致認為它們是一致和可信的。

本調查團就相關機構及/或人士的背景及信仰,作出以下的一致結論:

  1. 偉仁大學現擁有五個學院:神學、音樂、傳理、美術與設計、資訊科技,並透過這些學院與多個國際事工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基督日報》和耶穌青年會建立密切的聯繫。據偉仁大學所述,耶穌青年會的“積極參與”促進了偉仁大學的急速發展;
  2. 耶穌青年會及偉仁大學均由張在亨牧師創立,並與《基督日報》同享其異象,並在一定程度上分享共同的策略、人力、物力及其他的資源;及
  3. 張在亨牧師曾經與統一教有密切的關係,但沒有證據顯示張在亨牧師現在仍然與統一教有關係。

本調查團研究及比較所有證據及證供,再仔細聽取知情的內地信徒及前耶青成員表述他們的親身經歷,然後對照各方就相關事件涉及的人物、發生的時間及脈絡的陳述後,一致認為本調查團不能排除以下的高度可能性:

  1. 耶穌青年會在中國內地提倡類似統一教的教義,包括:一、耶穌第一次降世是失敗的;及二、他們的牧師(韓語稱之為Muksanim,簡稱為Msn)是“再來的主”或“再來的基督”;及
  2. 耶穌青年會在中國內地多處迅速發展及在多間主要大學建立據點,有組織、系統及策略地宣傳以上教義,並且採取了權威式的管理方式。

為此,本調查團一致表示強烈憂慮及高度關注。

三、其他議題

至於《基督日報》要求加入的新議題,即「是否有人及/或機構故意中傷《基督日報》及耶穌青年會」,本調查團細心聆聽《基督日報》和耶穌青年會陳述他們的原委,並慎重考慮《基督日報》和耶穌青年會提出的理由及證據後,一致認為有關的理由及證據不足以確立此指控。

所有觀察員都接納以上全部調查結果。

聲明

除非本調查團另以書面方式發表公佈、聲明、報告或其他公告,本報告為本調查團唯一認可的消息發佈途徑。任何並非以上述方式發佈的資訊及內容,均與本調查團無關,本調查團亦無須對這些資訊及內容負任何責任。

本調查團謹此向關心《基督日報》事件的弟兄姊妹表示衷心的謝意。如對本報告的內容有任何查詢,請發電郵至ghi-enquiry@procentre.hk聯絡柯律師。

《基督日報》事件獨立調查團
2008年4月10日

2008年4月5日 星期六

基督教反邪網:韓國異端“耶穌青年會”情況通報

資料來源:http://www.cscm.cn/yeqing.htm

打著中國學生基督徒創立的旗號而在國內進行非法活動的韓國異端組織

大概從2001年起,在全國許多高校,開始出現了一個異端組織,該組織對外比較神秘,一般很少談及組織的名稱,或者以某個獨立教會的名字來命名(通常自稱屬於“長老會”系統)。最開始我們並沒有發現他們內部之間彼此的聯繫,但後來逐步發現他們彼此之間的交往非常密切,之後才知道這些遍佈全國許多高校的所謂教會或學生團契,其實就是一個組織,即他們內部所自稱的“耶穌青年會”(The Young Disciples of Jesus,以下簡稱“耶青”)。“耶青”主要的事工對象是大學校園的在校學生,他們的發展非常迅速,大致從2001年開始,在不到五年的時間內,他們的事工不僅遍佈全國許多校園,而且也發展到東南亞、大洋洲、北美、拉丁美洲、歐洲的許多國家(具體情況可以看他們的全球網站www.ydjesus.org上的介紹)。由於“耶青”的組織非常嚴密,教導具有比較大的迷惑性,並且他們似乎表現出一種與一般基督徒不一樣的“愛心”(這一點非常迷惑人),同時,他們也有一整套嚴格的事工系統和造就模式,一般人很難發現他們的問題。在不少地方,他們被作為“正統”的事工機構,甚至一些基督徒網站上還有他們網站的鏈結,有很多人仍然陷在他們的迷惑中難以自拔。作為主的門徒,我們有責任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揭露其異端的本質。本文將從“耶青”的緣起和發展歷史、組織結構和內部機制、事工模式、教義問題四個方面對“耶青”作一個簡單的介紹和揭露。但就目前而言,仍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由於他們內部鼓勵說謊,我們和他們接觸中常常發現有前後不一致的回答;二是他們認為“道”要撒在好土裏(所謂“好土”,就是對他們的教導言聽計從,沒有絲毫懷疑的人),對我們這些“壞土”,“道”是隱藏的,所以很難知道更多他們內部的情況(實際上,很多資料都是通過和從他們內部脫離出來的弟兄姐妹或慕道友那裏收集的,再和我們所收集的資料進行對照),雖然我們儘量保持客觀,但現在所做出的一些結論本身也有一定分析和推測的成分。當然,如果有弟兄姐妹對其有更多的瞭解,也請和我們聯繫。

緣起和發展歷史

按照“耶青”網站上的描述,“耶青”最初的緣起可以追朔到1996年,在香港耶青的網站上hk.ydjesus.org是這樣介紹自己的:

簡介

耶穌青年會是為全世界福音化而使役的基督教青年校園宣教團體;最初,由中國的信徒們創立開始並且擔當;是將基礎建立在神的話語、耶穌基督所帶來的福音和使徒的傳統上的宣教團體。

耶穌青年會最初的宣教盼望,是源于韓國安提阿教會。1996年7月4日,兩名宣教士在中國上海開始傳福音的工作,不久建立起了以復旦大學和上海的青年為中心的聖經學習聚會。2000年9月18日,向北京派遣了宣教士,並且以北京大學為中心建立了聖經學習校園團契。2001年4月22日,中國復旦大學的青年接受主的呼招;帶著讓中國也成為偉大福音的國家,希望把主的福音傳遍整個世界的理想,主的青年邁出了耶穌青年會的第一步;同年10月,在中國北京舉行耶穌青年會奉獻禮拜,暨耶穌青年會正式創立紀念。通過耶穌青年會,神來打開了以中國人來先導的偉大的福音的工作。

高舉著保守福音主義、傳教第一主義、促進教會一體與聯合、以及復興基督教文化的旗幟,青年奔向中國大陸各地宣教,建立起學院內的聖經學習聚會;並且相繼開拓海外,在美國、韓國、日本、香港、泰國、蒙古、印度、新加坡、澳大利亞、加拿大、葡萄牙、哈薩克斯坦等地建立起分支,不斷地擴大起神的帳幕;同時向法國、馬來西亞、瑞士、英國等地派遣了宣教士。現在已經成為差派了數百多名宣教士,在世界各地宣教的國際性校園福音化宣教團體。

其實,這已經是一個修改過的版本了,在2005年上半年,在香港耶青的網站上是這樣介紹自己的:

耶穌青年會最初的宣教盼望,是源于韓國基督教長老會合同福音總會安提阿教會,由張大衛牧師的聖經講解開始;包括《山上寶訓》、《使徒行傳》、《羅馬書》、《加拉太書》、《 腓利門書》等。

很遺憾,我在網上只搜索到這一段,還是在一個基督徒論壇裏有人在談論“耶青”時,某位弟兄(或姐妹)從耶青網站上的轉貼。估計是“耶青”自己也是發現了其中的問題,在後來的版本中作了修改。

在原來的版本中,有兩個問題。一個是關於“韓國基督教長老會合同福音總會安提阿教會”的身份問題,我在網上查了一下,沒有查到這個教會,也曾經詢問過幾個韓國的弟兄,他們也不是很清楚(他們也問過韓國那邊的弟兄姐妹),不過有意思的是,我發現韓國的一個異端,名字和它很像。該異端自稱是“大韓耶穌教長老會傳道總會”(即“馬可樓”),該異端2002年曾經在湖南影響很大。我們不清楚這兩者之間是否有什麼聯繫。

另一個問題是,他們的發起人(或“影響人”)叫“張大衛”,而後來我們所知道他們的最高上司自稱叫“張文龍”(也稱Paul,是一個韓國人,此人自稱為“再來”的基督,具體情況在教義問題中會討論),我們懷疑這個“張大衛”就是“張文龍”。

我們從兩位曾經參加“耶青”聚會比較長時間的弟兄(這兩位弟兄後來發現其中的問題而從中脫離出來)的口中得知了他們真實的發展情況:據說這個“張文龍”原來是一個大學教授,看了幾十年的聖經,看出神的啟示而創辦了“耶青”(並不像他們自己所宣稱的那樣,是由中國的學生所創辦的,這裏還有一些繪聲繪色的故事:比如據說“張文龍”開始培養了20個人,把他們差派出去,但是信仰都死掉了。後來他也就隱居了。過了10年,終於有人再請他出山,後來就發展到現在,遍佈世界各地)。應該是在1996年,他差派了幾個手下作為“宣教士”來到中國。最初在東北,後來轉到北京,但據說那邊的事工做得比較失敗,再後來轉到上海,主要是在復旦大學。2001年是“耶青”發展歷史中比較關鍵和重要的一年,他們似乎有了一個很突然的所謂“大復興”,聚會和委身的人增加的很快,也開始產生很多全時間的“同工”,所謂“耶穌青年會”的組織名稱也是在這一年正式掛牌。這以後的幾年,我們發現他們開始出現在全國許多的校園中,也開始得知香港和美國也有了他們的活動,正如他們在其網站中所描述的那樣。

這個組織並非照他們網站中所敍述的那樣,是由中國信徒創立並擔任領導,而是完全有“韓國人”控制,據說他們內部所使用的材料全部來自于韓國,鼓勵用韓語禱告,而且定期有網上會議,來對各個校園事工進行遙控。

組織機構和內部機制

在組織機構方面,“耶青”最大的特色就在於他們有自己獨立而嚴密的系統(這一點和韓國的“統一教”很像,剛開始我們也曾經以為他們就是“統一教”,只是後來發現他們的人在談到“文鮮明”(統一教的教主)的時候態度很輕蔑,才意識到這或許是一個新的組織)。“耶青”包括教會、文化機構和商業公司,後兩者都是為教會服務的。通常的方式是:他們中間一部分人工作,另一部份人則全時間傳道、講道。他們在文化和商業上做的非常成功(因為有跨國公司扶持),而這方面吸引很多學生,因為學生有機會參與社會生活。

同時,他們似乎有一套完整而有效的同工培訓機制。他們會有針對不同委身程度和不同階段的門徒培訓課程和培靈會,積極的挑戰興起他們自己的同工。我們發現有些學校(通常是一些比較知名的高校)常常會有一些剛從其他高校畢業或休學作全時間服侍的同工。他們常常會自稱來這邊預備考研,或找工作。但一年以後就離開這些學校而去到別的地方,我們懷疑這些學校是他們對新同工造就和培訓的基地。

在內部機制方面,就我們所知,他們的等級很森嚴,他們很強調帶領者(他們稱為“引導人”)的權威,以下是我們從一位參加他們聚會並在他們聚會的地方生活居住三個多月的慕道友那裏所聽到的見證:

吃飯時,高級的人先坐下,然後別人才能坐;高級的人餐具也高級,高級的人要先動筷子,飯前有禱告。每天早上4:30起床,5:00早禮拜,中午不休息,晚上9:00睡。若沒有趕上早禮拜,要罰早餐禁食。不強調道德的操練,只強調聽和傳。帶領者在被帶領者面前有神的權柄,是神的代表,有定罪和審判的權利。而人有罪,帶領者在亞伯的位置上,被帶者是該隱。人必須通過服侍帶領者來“清算”(他們很強調這個詞)自己的罪。強調人的罪表現主要在於驕傲上,克服罪的辦法就是完全順服帶領者。

可以看出,他們的管理和生活很嚴格,也很“律法”,那他們究竟靠什麼來吸引學生呢?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幫助學生參與社會生活和實踐,更重要的是他們有自己一套很完整和有效的事工模式。

事工模式

“耶青”非常注重事工,並設計了一套非常有效的事工模式,簡單說來,就是“聽道、傳道、禱告”。對於一個“耶青”的門徒來說,這就是他們生活的全部,也是他們生命的意義。

通常當他們剛開始一個新的校園事工的時候,他們的“差派處”會給予非常充足的資金支持。他們的同工先在學校找人,傳他們所謂的“福音”。遇到合適的人(那些願意跟隨的人),就聯合他們開公司,當公司辦起來之後,“差派處”的經濟支持就結束了。這時所得費用供給教會需用,興起更多同工來,得到目標群體。那他們又是如何吸引人去跟隨他們呢?主要是通過所謂“愛心”的見證,除了幫助學生參與工作實踐外,還會給予很多實際的關懷,比如會幫助有欠款的門徒還貸,或者給予家庭式的關心,讓人覺得這就是人間天堂。

以下是一位從他們中間脫離出來的弟兄的見證:

他們非常注重聽道和禱告,每天都必須聽道,不主動要求讀聖經。對方言也沒什麼要求。還有,他們很有愛心,很自然,明顯感覺到信仰已經徹底紮進他們心裏(當然是指比較成熟的)。對人非常寬容和自由,在任何時候不會有任何勉強,不去控制別人的行為。總結一下就是,生活上簡直無懈可擊!

但是他們的“愛心”表現很奇怪,明顯違背聖經的原則。當參加他們聚會的學生經過長時間“地毯式轟炸”般的洗腦後,他們會要求學生效法使徒的凡物公用,叫那些比較“好”的學生把自己的生活用品捐獻出來,他們把聚會的地方花很多的錢弄得很漂亮,甚至到了奢侈的地步。許多學生甚至挪用學費和從父母那裏騙錢來投入到教會裏,用來“彼此相愛”。而這當然也成為他們的一部分經濟來源。

就我們所知,同工所得收入其實並不多(這裏指的是一般的中國同工,且是剛剛參加的,對於韓國的和那些“重用的”不是很清楚),很多時候身上並沒有錢,這也是在這個組織裏無可奈何的選擇。所以正式同工,即使想出來,也很難。沒有技術找工作,也沒錢。

還有一點,就是他們的“愛心”只局限於組織內部的小圈子,對那些不認同他們的人他們是很冷漠的,因為這些人是不配進天國的,所以他們可以任意待這些人,甚至可以欺騙他們獲得錢財。他們還說這些人被欺騙是有福的(他們的聖經根據:以利亞與寡婦。寡婦把東西給以利亞蒙祝福,他們覺得其他人就象寡婦,因著被騙把東西給了他們後,神會紀念他們)。

當他們傳福音時,初次見面一般避免談罪的問題,只強調神的愛,表現得很有愛心,目的只是要吸引人繼續跟他們學習。當一個人受他們的“蠱惑”而願意跟隨他們學習以後,他們會挑戰學生連續聽道。他們的跟進很快,一開始就挑戰連續四十天的學習(四十天學習結束後,緊接著就會挑戰你聽七十天的道,然後是一百二十天的道),四十天學習把人的思想攪亂後就會挑戰更多的委身,先是傳道,然後是群體生活——住在聚會的地方,然後是生活透明(他們的骨幹成員每天事無巨細都要寫成報告交給上級檢查)。他們積極跟進的聖經根據用的是出埃及記的接生婆的話,說希伯來婦人身體強壯,殺小孩的接生婆還沒有到孩子就生了,所以傳道要快才有效,免得撒旦搶在前面。在他們聚會的過程中,常常會有一些神跡奇事,有的人聚會一段時間後就可以說方言,這常常會迷惑不少人。

每次聽道的筆記不讓帶走,錄音不允許複製。聽道主要不講聖經,聖經也看,但傳講另一套列印的東西和ppt等(據我們所知,是他們的最高上司所寫的一些材料,叫做“四十個道”)。講道時,聽的人每聽一句就要說阿門,所謂講道就是念講章,這些講章是一級一級傳下來的,不許講道的人有發揮。對聽道的強調甚至超過了個人的讀經。而且強調就算你的帶領人說的是錯的也要接受,因為這是所謂的“秩序”。聽不懂不要緊,只要多聽幾遍就明白了,最多要聽七年才能全懂。講道通常是解經式講道,解經的方式非常追求“靈意解經”,主張明白經文背後的意思。

學習過程中如果發現有人比較謹慎,或者懷疑,就會把他們定義為“壞土”,不再和他們交往,甚至會以謊言欺騙他們,也不再跟他們傳道,因為他們覺得道要撒在“好土”裏。他們也貶低理性,他們強調“不要用理性去判斷”。認為分三個世界:理性世界(比較低級)、信心世界和愛的世界,強調所謂的“信心”和“愛”。因為“神是愛”,所以只有相愛才能最深入和完全的認識神。
他們很強調“挑戰”,當一個人聽道一段時間後,就會“挑戰”你“出生”(他們所用的一個專有片語),我們估計就算是正式加入他們的教會或團契。緊接著就會挑戰你“要不要為神奔跑?”,即在聚會中帶領禱告、唱詩。然後,就會挑戰你跟隨他們去“傳道”,就是將別人帶進聚會點來聽道。據說以前從一個人來參加學習到“出生”要半個月的時間,現在則變得快多了,一周就可以挑戰,甚至有的剛參加三五天就被挑戰。

在挑戰新人傳道時,他們會強調“道”是撒種比喻中的種子,很寶貴,所以不要輕易的告訴別人,強調真理存在於他們的講道裏面,需要跟隨他們學習才能明白,所以只要邀請學生來參加聚會就行了。

他們也很強調所謂的“禱告”,禱告分為方言禱告、開聲禱告和默禱,也鼓勵用韓語禱告。通常一天很早就起來禱告。

以下是我們從一位參加他們聚會比較長時間的弟兄那裏聽到的見證:

我一般早晨5:45到她們住的地方,然後就是禱告聽道唱讚美詩,有時候是**講,有時候是聽CD,似乎很有組織,後來得知,確實組織龐大。難以想像的是,我的高中同學**,和原來的一個門徒**都加入了這個教會,和他們一起的時候,我也大聲的禱告、規律的聽道、唱詩,很快,我居然聽了50多天,……03年7月4號,突破性的一天。我照常5點多出現在聽道的房間。開始跪下禱告,大聲的,慢慢的口音變了,我開始說方言,那天我禱告流淚,心裏異常平安和感動,從此我喜歡方言禱告,能造就自己!在會方言之前,我每天祈求方言的恩賜,大概祈求了1個月左右。方言過後,我還在聽道,這時候已經加進來一些人了,從我一個人到4個人聽,隊伍比較壯大。當我聽完40天時,**問我:要不要連續聽70天?我回答:可以。聽了70天后,她問我:要不要聽120天,我回答:可以。一直聽,每天聽,最後我算了一下,到03年9月初,我聽了103天的道。其中有創始記的前12章,羅馬書的整卷,還有一些福音書的章節,還有啟示錄的一些內容……他們喜歡引用創始記、以賽亞書、啟示錄上的經文,按照福音派的觀點,他們解經比較靈異,常能解出一些玄乎的東西,比如說亞伯和該隱的獻祭,上帝為何不悅納該隱而悅納亞伯的祭呢?他們的解釋是,該隱是種地的,種地不是上帝喜悅的,種地一年四季周而復始,都是一樣的,映射到生命就是沒有更新。而亞伯是放牧的,放牧的每天都要找新的草原,所以生命不斷更新,上帝自然喜悅。

我們發現,“耶青”有自己一套精神控制系統,(如當一個人聽道時,他們會強調這是永生神的道,聽了不行出來或不跟隨,比下十八層地獄還要慘等等),跟隨者先是感到他們無可匹敵的關愛之後,慢慢被挑戰要委身在他們當中(很多人被要求離開原來的團契或教會,甚至有放棄學業的,我們曾經遇到過一些他們中間比較委身的學生,才參加他們三個多月,就已經決定要全時間服侍,學業也不顧了,成天跟著他們聽道、傳道),符合他們要求的就會被委以“重任”,到公司或者文化機構,以強化歸屬感。特別被看好的要求他們短期去韓國參加“培靈會”,其實就是被洗腦,一般到這種程度的,就很難出來了。

教義問題

由於“耶青”很注意隱藏自己的“道理”,他們會強調對於不同的“土”會講不同程度的道,一般人很難知道他們最深層次的道理是什麼。而對於那些有資格知道這些最深層次的道理的人來說,又是那些已經被“洗腦”以至於完全委身在裏面的高級門徒,他們已經很難脫離出來了。

但就我們目前所收集的一部分他們的道理而言,已經可以肯定地定他們為“異端”。至於我們所收集的資料,主要包括兩個來源,一個是來自從中脫離出來的人,尤其是一些早期參加他們聚會的人,當時他們還不是很注意隱藏他們的“道”,以至於一些低層次的門徒也可以知道一些高層次的道理;一個是來自於我們在過去一段時間,和他們的高級門徒(有的現在已經成了他們的全時間同工)交鋒的經歷,從中也或多或少知道不少他們所宣講的“道理”。不過現在他們已經很“聰明”了,如果你再問他們,他們很會掩飾,他們會說“我們也是因信稱義啊,也相信耶穌基督,也承認人都是罪人,都需要救贖”,如此就更難發現他們的問題。
 
具體而言,目前所發現他們在教義方面的問題列出如下:

1)在啟示論方面,他們宣稱聖經並沒有完全,他們的最高上司(再來的基督)所頒佈的“四十個道”是最高真理,沒有比這個再完全的了。
2)在三一神論和基督論方面,他們最初不相信耶穌是神(據說後來又相信了),不相信聖靈是神,不過這也是要到非常後來的學習中才會告知。
3)在救贖論方面,他們宣稱耶穌第一次來是失敗的(他們在講道中曾經這樣說:在客西馬尼園,耶穌本來要他的門徒膏他做王,然而門徒太笨,失敗了!),十字架是恥辱的象徵,所以他們的最高上司(再來的基督)要來在地上建立一個天國,在經濟、文化、甚至經濟方面要有絕對的影響。他們認為那些拒絕他們教導的基督徒是“現代的法利賽人”。
4)在末世論方面,他們宣稱基督已經再來,就是他們的最高上司,這點對於初入教的不會告知,等他們聽完“四十個道”之後,慢慢的讓他知道。他們還強調“天堂”和“地獄”之間沒有明顯的劃分,人的光景的分別只是在於他們對“道”不同的反應(我們理解也許是指一個人對“道”越順服,他就更像在天堂裏)。他們曾經有人講道提到復活只有“靈體的復活”,沒有身體復活,不過後來又否認。
5)在教會論方面,宣稱只有他們是真正得救的,而我們這些沒有跟隨他們的是屬魔鬼的。非常強調帶領者的權威,帶領者在被帶領者面前有神的權柄,是神的代表,有定罪和審判的權利,強調對帶領者完全的順服。

以上是我們對“耶青”的一個簡單的介紹,希望提請國內和國外的弟兄姐妹警醒謹守。尤其是在這個末世,“假基督”、“假先知”、“假教師”不斷湧現,異端邪說層出不窮,無不提醒著我主再來的日子近了,我們又應該以何等敬畏和信靠的心順服主訓,持守真道,見證基督。願猶大書最後幾節的經文提醒我們,使我們懂得如何珍惜光陰,討主喜悅的去渡在世的年日: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約翰壹書 4:1』